生产性噪声的危害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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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二十多年来,先后经历了四次修订。原卫生部决定从2002年起,把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定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每年宣传周期间,国家卫健委同民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围绕一个主题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Q我国目前职业病危害的现状?
A我国是世界上劳动人口最多的国家,相当一部分劳动者的职业生涯达到30年以上。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随着科技进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被开发利用,职业人群成为创造社会财富的主力军,但其在劳动过程中除了面临与一般人群相同的健康问题外,还面临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威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组织开展的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结果,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其中88.81%存在噪声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接触噪声危害劳动者占比为71.95%。

Q什么样的声音称之为生产性噪声?
A声音在人类生活中必不可少,但是从生活到工作,噪声也是无处不在,威胁着职业人群及公众的健康。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频率和强度没有规律,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的声音称为生产性噪声。这是一个“看不见的杀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21年发布的数据,全球约1/5的人存在听力损失,到2050年,全世界将有近25亿人产生某种程度的听力问题。

Q生活和生产过程中接触的声音,其强度是如何划分的?
A我们一般采用声级计来检测声音的强度,但正常人通过耳朵对声音的主观感觉也大致能判断出强度的数值。比如悄悄耳语,强度约10dB;安静的图书馆或办公室,30~40dB;人在相距1m时正常交谈的声音为60dB;当其它声音干扰谈话,影响工作的开展时,声强不会低于70dB;工作中的织布机等机械产生90-100dB的噪声,会影响听力并可导致疾病;130-150dB使人耳感觉疼痛,甚至鼓膜破裂出血失去听力。

Q生产性噪声的来源?
A在工业生产中,其来源可有以下三种:机械性噪声是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所产生的噪声。如电锯、电焊、机床等。流体动力性噪声则是由于气体压力的突变或液体流动而产生的噪声。如通风机、汽笛、冲刷等。电磁性噪声是指电磁设备内部交变力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声音。如发电机、变压器等。

Q存在噪声危害的行业及工种有哪些?
A噪声的行业分布非常广泛,几乎所有的工业生产过程均或多或少的存在噪声,存在噪声危害的行业和工种常见的有:机械加工业中下料、剪切、锻造、冲压,金属表面处理的抛光、喷砂、清理,热电厂的碎煤、球磨,水泥制造业中破碎、研磨,纺织业纺纱、织造、制条以及采矿业凿岩、爆破、掘进等工种。

Q通常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接触到的噪声都有哪些种类?
A按照噪声随时间的变化,可分为稳态噪声和非稳态噪声。稳态噪声很好理解,是指噪声强度不随时间变化或变化幅度很小的噪声。非稳态噪声是指噪声强度随时间变化的噪声,声音持续时间不超过0.5秒,而间隔时间大于1秒,强度的变化大于40dB(A)。根据频率高低可分为低频、中频及高频噪声,高频音危害大于中、低频音。

Q与日常生活中接触的噪声相比,生产性噪声有什么特征?
A首先,生产性噪声强度高:多超过80dB(A),甚至高达110dB(A)以上;其次,生产性噪声中危害更大的高频音所占比例大,而听力(听阈)的损害一般是从高频音开始的;再有就是生产性噪声持续暴露时间长,通常持续整个作业时间;而且生产性噪声往往与振动、高温、毒物等其他有害因素同时存在。

Q噪声聋的发病原因是什么?
A短时间暴露于噪声环境中,听觉器官敏感性下降,听阈(也就是刚能引起人耳音响感觉的声压)上升10~15dB,出现耳鸣,脱离岗位后数分钟内可以恢复,此时称为暂时性听阈位移,它是人体正常的生理保护现象。较长时间暴露于强噪声,听力会明显下降,听阈上升15~30dB,称为听觉疲劳,脱离岗位后数小时至数十小时才可恢复。但在听觉疲劳发生的基础上,继续长期接触强噪声,听力损失将不能完全恢复,变为“永久性听阈位移”,这时内耳感音器官受噪声的作用,由生理性听力下降发展为病理性听力下降,即职业性噪声聋。噪声易感人群约占总人群的5%,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听觉器官受损后恢复的能力逐渐减退。

Q噪声会影响其他系统吗?
A噪声除了对听觉系统有明显的影响外,也会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免疫系统、消化系统等产生影响。高噪声的工作环境,可使人出现头晕、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长期接触强噪声可使免疫功能降低,出现食欲下降、胃液分泌减少等消化功能减退,亦可引起血压升高、心电图呈缺血性表现,噪声达到95分贝时,有40%的人瞳孔放大,视觉模糊。

Q噪声聋对劳动者的生产生活会产生什么影响?又该如何进行预防呢?
A噪声聋主要表现为进行性听力减退及耳鸣,早期听力损害为高频听力下降,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几乎无明显影响,仅能在听力检查中发现,此时劳动者不会感到听力障碍。但持续接触噪声会逐渐向低频发展,最终全频听力下降,此时劳动者才会感到听力障碍。应加强噪声聋的预防,尤其是刚才提到的一级预防,主要的方式有:第一、控制噪声源,改革工艺过程的生产设备,以低声或无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产生强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对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音、消声、吸声措施,如安装隔音罩、消声器等。第二、加强个体防护,劳动者按要求正确佩戴耳塞、耳罩或防声帽等听力保护用品。第三、职业健康监护,对噪声作业工人开展上岗前和在岗期间体检,发现噪声敏感者、耳科疾病或听力下降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噪声作业岗位。

Q劳动者具体该怎么做,才可以避免噪声的危害,保护听力?
A 根据相关文献研究,长期在85dB(A)的作业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患噪声性耳聋的概率约为8%,而长期在90dB(A)作业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患噪声性耳聋的概率增长为25%。在无法有效降低作业环境的噪声强度时,应尽可能远离声音,同时减少暴露时间。为预防由噪声引起的噪声聋等职业健康危害,应考虑使用听力防护装备。劳动者暴露于85dB以上的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者暴露于85dB以下,但高于80dB的工作场所,虽未超出工作场所噪声国家卫生标准,但用人单位也应根据劳动者需求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

Q那应该如何选择护听器?
A听力防护装备也称为护听器,是保护听觉、使人耳免受噪声过度刺激的防护装备。常见的护听器设计原理和所使用材料类型都具有阻隔或降低噪声的特性,即在噪声与听力系统之间构筑屏障,阻隔声波传入,具备此功能的装备称为被动听力保护装备,如最常见的护听器耳塞、耳罩均属此类。

选择护听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与健康原则:选择护听器要充分考虑使用环境和佩戴个体的条件,保证佩戴护听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与健康。
(二)舒适原则:护听器应具有较好的佩戴舒适性,避免由于佩戴不舒适导致佩戴者不按正确的方式使用护听器,从而降低其听力防护作用。
(三)适用原则:护听器首先应能有效保护听力,同时不影响生产作业的进行,避免过度保护。
劳动者暴露于85~95dB的工作场所,应该选用SNR值为17~34dB的耳塞或耳罩;劳动者暴露于超过95dB的工作场所,应选用护听器SNR值大于34dB的耳塞、耳罩或者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耳塞和耳罩组合使用时的声衰减值,可按二者中较高的声衰减值增加5dB估算。
根据经验,职工实际接触的噪声值在75~80dB间最理想,过度的保护,可能妨碍作业人员的正常交流,或遇到紧急情况时听不到疏散铃声,而导致工作中的误操作和生产安全事故。护听器是保护职业人群听力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应加强听力健康和防护知识的普及,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护听器才能达到听力保护效果,进而降低噪声所致职业人群的听力损失发生风险,也大大减轻企业防控噪声所致听力损失的经济负担。

Q噪声聋对劳动者的生活状态有很大影响,目前噪声聋可以根治吗?
A噪耳聋在当前的医疗技术下,尚无特效治疗药及根治办法,诊断为噪声聋者,应尽早调离噪声作业,主要通过对症治疗,以期尽量改善劳动者耳鸣,提高听力,但想要完全治愈的可能性比较小,尤其自愈也不太可能。对接触噪声工人必须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检查,观察听力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早期的听力损伤,应及时脱离噪声环境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积极干预治疗,早期的听力损伤通常可以得到治愈,能够恢复正常听力,不必过度担心。

Q劳动者出现哪些情形要怀疑可能罹患噪声聋?
A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形时要尽早去医院检查1.下班后耳朵仍有嗡嗡声。2.和人谈话时,觉得别人说话声音小或听不清楚。3.别人发现你说话声音变大。4.听不到门铃或电话声。5.听音乐时觉得音质改变。6.观看视频时,把音量调得十分大才能听清楚。

Q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A当劳动者怀疑所患疾病与从事的职业有关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也就是说选择这三个地方的任一诊断机构均可以)。前往诊断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以及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后,应当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 来源:泰安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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